瘋卡經發現被盜用後,已經遭當展出單位撤展,自稱是毛媽本人的人也在她自己的格子PO出道歉文章
再複製給遭到盜用的受害者留言版上,此舉不管誠意多少,至少毛媽本人已知道她的行為是錯誤的
就在大家心軟準備高高拿起,輕輕放下時,又看到關於臉書道歉文,大家的怒火又升起
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jw!1x6MH5aUGQWykoATEfgiPDBaeg--/article?mid=4442&prev=-1&next=4432
關於這一文已連結,請看過的格友告訴我,這封道歉文是否已有悔意?? 是否跟遭到盜用的受害者道歉?
1.大家的串聯活動,當事人兒子批評嗆聲下,敢做不敢當刪除留言後,道歉函寫:
雖然事後花了很多時間去了解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,也知道大家所謂的受害事件為何。
但是我想大家也是氣急攻心,才會如此。所以這是你不跟我們計較的意思嗎?
2.
我母親亦或是其他幫忙策展的人,在活動真正開始前的時候如果能有多提醒一些,或許就不會演變成這樣的下場。如果能夠提醒一定要是本人作品才能參展,如果能夠提醒非自己原創作品要註明出處,其實就能減少很多事情。
所以幫忙策展的人也錯了!!
誰知道你們會把不是自己的東西硬稱是自己的手作卡?? 明明不是自己的小孩卻說是自己生的???
關於"被盜用的瘋卡"的道歉訴求,盜用當事人雖然說:有關於登報與捐款方面,依你們的要求毛媽會去做的,請各位多多包涵,毛媽的疏失與無知,造成各位的傷害,真的很抱歉。
但是今天卻又在受害者格子裡寫下:
請問如果我們願意登報的話
你們可以給我們和解書嗎???
確定你們每個人都願意因為登報而和解???
很好~等了數天等到了一則討價還價的回應,甚至我們所寫的8大訴求,你們乾脆視而不見
我想該是讓你們知道我們的決心時候了